
Q1:資源教室的服務對象為何?
A1:本校學生通過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後,領有大專教育階段鑑輔會證明者。(依據教育部鑑輔會證明效期)
Q2:任課老師往往要到考試或交作業時才知道班上特教生情況,除了將特教生名單提供給系上及導師外,是否也能於期初就提供給任課老師?
A2:資源教室每學期會於開學一個月內與學生個別討論ISP內容,如學習協助及評量方式,並提醒學生相關學習需求需於學期第四週前提出申請,每學期並會與系上召開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相關規範可參閱「弘光科技大學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評量調整實施要點」、「弘光科技大學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要點」、「弘光科技大學特殊教育學生課業輔導實施要點」,並依據學生所填需求將資料提供給系主任、導師及任課老師,但若學生選擇不告知特教身份,表示學生是希望與一般生的學習一樣,不希望被特別對待,則無法將學生狀況提供給任課老師。
Q3:以前沒有輔導特教生的經驗,遇到學生有學習或生活上的困難時不知道該如何協助?
A3:因為並非每一位學生都時常至資源教室,所以有時資源教室也無法得知學生在學習或生活上的困難為何,因此當老師發現學生需要協助時,可主動與資源教室聯繫,告知其需求,共同討論、解決;必要時資源教室也可召開個案研討會議,邀請特教學者專家針對學生狀況提供教學及輔導策略。
Q4:學生平時上課出席率低,且考試成績也不理想、作業也常遲交或未交,但期末卻以自己的障礙狀況為由要求分數要及格,應該如何處理?
A4:出席狀況及作業繳交應為學生最基本的要求,某些特教生因為障礙狀況的確會稍微影響出席(如行動不便,或需要定期就診),或是學習成效(如聽覺障礙、視覺障礙等),但學生應於期初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ISP)時與資源教室及任課老師討論,並依據需求申請課業輔導、協助同學或彈性評量方式等支持服務,而非期末才以障礙為由要求通過。
Q5:特教生修業期限多長?
A5:依據弘光科技大學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17條「身心障礙學生修讀學士學位,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學年。」(依據教育部鑑輔會證明效期)
Q6:特教生通行證如何申請?是由資源教室統一辦理嗎?
A6:由學生自行上學生系統內之總務系統選項中進行申請,當相關資料填寫齊全時系統會自動帶入其身份,申請後若有何申請問題會由總務處直接與學生連繫。
Q7:系上若招生特教生入學會補助系上購置教學設備費嗎?
A7:教育部已於107學年度起取消身心障礙甄試生管道錄取且實際報到者之每人補助資本門三萬元之經費項目。